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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境外债项目全球协调人遴选公告

2023-06-12 来源:龙川控股

为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优化债务结构、提升企业国际形象,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于2023年至2024年择机发行境外债券。根据《扬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行境外债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扬府办发〔2016119号),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境外债券的全球协调人。

一、本期发债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遴选;

2、债券品种:美元或自贸区债券;

3、发行规模:不超过4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4、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并同时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备注: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债券发行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6、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拥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需具有发行债券成功案例的经验,并具备会计、法律相关业务知识;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时间以债券发行文件为准)作为全球协调人(含联席全球协调人)成功发行中国国内区县级国有控股公司境外债券(含自贸区债券)证明文件(提供债券发行通函封面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机构概况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自身国际评级情况,即拥有标普、穆迪或惠誉国际评级等级;(需提供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国际评级彭博截图及国际评级报告摘要)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2022年度年报净资产情况;(需提供投标人或其母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2、投标债券承销业绩

1202211日到20221231日,投标人作为全球协调人(含私募债配售代理角色)参与的全国范围中资城投类企业境外债(含自贸区债)中成功发行笔数;

2202211日到20221231日,投标人作为全球协调人(含私募债配售代理角色)参与的江苏省城投类企业境外债券(含自贸区债)中成功发行笔数;

3202211日到20221231日,投标人作为全球协调人(含私募债配售代理角色)参与的全国范围备用信用证架构中资城投类企业境外债(含自贸区债)发行笔数;

以上三项,均须提供募集说明书(即发行通函Offering Circular或私募债信息备忘录Information Memorandum)的封面截图和彭博系统每笔债券证券简介页的相关单位截图,投标人须为该笔债券的全球协调人(Global Coordinator/配售代理人(Placing Agent)。

3、本期债券发行方案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销售工作安排及销售策略说明、可行性分析及风险对策、注册发行服务承诺(含存续期服务)等内容的论述。

4、承销费用报价

本次承销费报价,采用年化费率报价,年承销费率报价范围为 0.15%(含)-0.25%(含)/年,不在此区间范围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次承销费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中介机构费用,即申报材料制作费、全球协调人承销费、招标人境内外律师费、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信托管理及付款代理费(含律师费)、审计机构费用、上市费、路演费、印刷费等完成本项目发行涉及的各项中介费用,但不包括备证费用(如有)、监管银行费用(如有)、国际评级费用(如有)、存续期兑付本息手续费。(不接受浮动报价)。

5、专业团队及服务能力

1投标机构为本项目派出的项目主办人员的履历和经验、组建的团队整体经验履历情况。包括:团队负责人在该单位工作年限;项目团队人员拥有香港证监会执业资格的人数。(需要提供香港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该员工执业牌照信息截图,截图须体现姓名、14号牌照、生效日期及所属单位信息)。

2投标机构与境外债监管机构沟通能力。举例说明2022年(指发改委批文落款时间)以来,投标人作为全球协调人协助企业获得发改委外债备案批文所用天数、过程经验和实际成效。(获取批文所用天数,自发改委网上登记日算起至办结日为止。须提供发改外债申请系统进度截屏、发改委外债备案批文、发行通函(Offering Circular)首页截图)

6、内容与格式要求

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的中标机构。最终中标价为本次中标机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现场述标环节,但投标材料需邮寄或现场提交,开标当日现场拆封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联络人,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盖章,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并封面盖章。正副本内容若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六、保密义务

未经遴选人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此次投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具体遴选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请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均由最终中标人统一协调、选聘,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最终确定。

八、遴选工作联络方式

联络人韩开

联系电话:0514-86508378

       邮寄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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