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江都区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定向贷款)
在江都区注册登记、合法经营,自愿缴纳“共同风险基金”的企业主体,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企业,重点扶持中小微企业。
目前已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的银行:江都农商行。
贷款金额及期限
普通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B类企业、建筑业一级资质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类贷款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为1年;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
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现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上浮15%即5.0025%执行,按月结息。
担保费
按不超过年化1.2%执行,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收取。
共同风险基金
“共同风险基金”在企业首次贷款时按1%缴纳,贷款到期归还后,再次贷款时按0.6%缴纳(贷款规模新增加的部分仍按1%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