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扬州龙投兴质二期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访问量:207

为推动《扬州市江都区五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分产业推进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加快落地,现设立扬州龙投兴质二期基金,基金规模为20亿元。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名称

扬州龙投兴质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注册地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1006号

(三)基金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四)基金出资架构

基金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由本次遴选的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江都区国企及其关联方作为LP进行出资。

(五)存续期限

存续期15年,其中投资期7年,退出期8年;确需延长存续期的,需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六)投资方式

股权类FOF投资基金,出资设立及参投子基金。

(七)投资方向

基金依据《扬州市江都区五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通过设立支子基金的形式,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五大产业集群及10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投资,坚持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助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等,加快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八)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0.5%/年收取,投资期以基金实缴规模为计提基数,退出期管理费以未退出子基金初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投资期满,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二、申报条件

(一)管理机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管理机构向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或出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具备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

4、具备良好的基金运营管理经验和投资能力,累计管理基金具备一定规模,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且实现保值增值的项目不少于3个,有地方招引项目落地的成功案例优先。

5、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原则上机构至少有5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管理工作或相关业务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6、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核心核心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优先考虑情形:

1、具备出色投资业绩及行业地位。行业排名在前50名的机构;细分行业领域排名前10名的机构(具体参考投中、清科、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融中等第三方知名机构或行业协会等近年发布的相关排名)。

2、具备深厚的产业背景及资源优势,拥有较好的合作伙伴资源、在拟投资领域拥有丰富的储备项目。

3、具备管理地方引导基金、政府资金、国有资金的管理合作经验。

4、如对产业发展、项目招引等有重大赋能的基金管理机构可实行“一事一议”程序。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公告在“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yzlckg.com/index/index/index.html)发布,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提交申报材料及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列清目录、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以U盘存储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备注单位名称、与申报材料纸质版正本扫描pdf一致且可编辑的电子版本),当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正本材料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材料为准。

申报机构请于2025年5月718:00前将申报材料采用邮寄或者面交方式至遴选代理机构,并与遴选代理机构确认其申报材料是否送达。邮寄或者面交地址: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明珠路95号金桥石油苑综合楼C3 3-106),收件人:李娟,联系电话:18036250192。

申报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申报机构自行负责。

遴选人及联系方式: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0514-80805133。

(三)组织开展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决策流程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初步审查。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2、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3、尽职调查。对候选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4、决策流程。遴选人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四)结果公示与确定

确定中选管理机构名单,在“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yzlckg.com/index/index/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遴选人向中选基金管理机构发函确认。

四、其他事项

1、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合作开始后若发现前述申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遴选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关系或对合作关系及方式进行调整

3、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4、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另行协商拟定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管理机构遴选申请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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