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都区社会福利院医养提升项目方案设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2.2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设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江都区社会福利院医养提升项目的方案设计。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另对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设计补偿,其余投标人无补偿费,设计深度明显未达招标人需求的,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2.5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对医养设计相关规范,设计深度符合招标人的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4、邀标文件的领取
4.1邀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5日 至2024年3月7日9:00-17:00;
4.2邀标文件领取地点、方式: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10号),请自带u盘拷贝邀标文件,如有特殊需要的,请及时与经办人联系。
5、邀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15日上午9:30,地点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1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邀标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6.1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邀请文件
6.2纸质版邀标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7、评标方法
7.1评标方法:详见邀请文件。
8、投标应知事项
8.1合同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8.2付款方式:设计人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及图纸交付招标人后付合同价款的50%,剩余款项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对排名第二、第三名的投标人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设计补偿费,该项补偿费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补偿协议合同后的十日内予以一次性支付,付款前投标人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
8.3标书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密封且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8.4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
8.5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9、其他事宜:
本项目邀标比选解释权归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10号
联 系 人: 姜工
电话: 1395278109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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